关于批准北京市地质调查研究院单位资质的公示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我委拟批准北京市地质调查研究院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乙级资质新设。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七天。
| 序号 |
单位名称 |
类别 |
等级 |
办公地址 |
法人代表 |
*** |
资质证号 |
申请类型 |
| 1 |
北京市地质调查研究院 |
地质灾害 危险性评估 |
乙级 |
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沙阳路11号 |
何振军 |
010-51560416 |
201912001 |
新设 |
(联系人:张哲峰;联系 *** :010-55594550;传真:010-55594149)
2019年6月25日
原标题:关于批准北京市地质调查研究院单位资质的公示
来源:http://ghzrzyw.beijing.gov.cn/ziranziyuanguanli/dzzhzz/201912/t20191213_11534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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