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住建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我局对行政许可申请人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企业资质管理系统”中提交的企业资质网上电子化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审查结果已于2025年3月24日-2025年3月30日在宜春市行政审批局网站进行了公示。我局对建筑业企业资质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批结果予以公布。
联系 *** :0795-3216765
地址:政务服务中心审批服务三科
附件:
第3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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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行政审批局
2025年3月31日
原文链接:http://xzspj.yichun.gov.cn/ycsxzspj/tzgg/202503/66f25999d40142369fd16c8ee345c651.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