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相关单位:
依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关于建立“宽进、严管、重罚”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机制的通知》(〔2023〕608号)要求,近期,我局组织专家对湖北山水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延续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13日至2025年8月19日。企业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按原申报渠道提出陈述意见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的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涉及黑社会背景和行为及其他情况有意见,请提供书面举报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签署真实姓名。举报材料请报送建筑业管理科(0710-3530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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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湖北山水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资质审查意见
襄阳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11日
附表:
湖北山水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资质审查意见
|
序号 |
企业名称 |
申报资质 |
审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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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湖北山水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延续 |
不同意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延续 |
原文链接:http://zrzygh.xiangyang.gov.cn/zwgk/zc/tzgg/qtzdgkwj/202508/t20250813_3858456.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