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烟台市鑫和建筑装饰有限公司(资质证书编号D237117353)其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等6项建筑业企业资质,不满足资质标准且整改不合格。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等有关规定,本机关决定撤回并注销烟台市鑫和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以上6项建筑业企业资质,现予以公告。
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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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zjj.yantai.gov.cn/art/2025/10/15/art_22924_2904250.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