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宽进、严管、重罚”资质管理机制相关要求,现将我局核准的建筑业资质申请企业名单予以公布。请核准的企业在审批平台上下载电子证书。未核准的企业,可在收到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宜昌市人民 ***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另根据有关规定,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承接工程业务,有关《安全生产许可证》申办事宜,请与市民之家四楼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窗口联系, *** :0717-6210506。
2025年第18批委托审查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公告请在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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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10日
原文链接:http://zrzy.yichang.gov.cn/content-42422-986330-1.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