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测绘资质管理办法和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43号)要求,我局对内蒙古隆锦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单位的测绘资质申请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6日至2025年8月12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均可向我局反应。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12号城建大厦。
监督 *** :0471—4395026
公示期后如无异议或其它问题,请资质单位凭单位法人账号登录自治区“蒙速办”APP下载、打印电子证书,具体查询方式见附件。自2024年12月25日起,不再发放纸质证书,电子证书和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咨询 *** :0471—5332393
附件1:蒙速办查询测绘资质证书操作指南
附件2:内蒙古隆锦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测绘资质单位申报信息
附件3:中国地质调查局呼和浩特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申请测绘资质单位申报信息
附件4:内蒙古蒙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申请测绘资质单位申报信息
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8月6日
附件1:蒙速办查询测绘资质证书操作指南.pdf
内蒙古隆锦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单位申报信息.doc
中国地质调查局呼和浩特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 - 单位申报信息.doc
内蒙古蒙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单位申报信息.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