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计划的通知

2022-02-22 自然资源部动态 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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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自然资源和林业主管部门,省海洋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有关事业单位:

现将《2022年度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计划的通知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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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计划

根据《山东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鲁政字〔2019〕246号)部署要求,现制定2022年度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计划如下:

一、主要任务

(一)开展省级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编制黄河流域(山东段)重点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方案,按照“分段实施、循序推进”原则,重点做好黄河口国家公园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力争2024年左右基本完成黄河流域(山东段)沿黄9市重点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2022年度,省级完成面积约4500平方千米自然保护地(包括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河口区等91个自然保护地)的确权登记;完成长度约1500千米的河流(包括小清河等16条河流)的确权登记;完成约480个大、中、小型矿山(包括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兴隆庄煤矿)等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的确权登记。开展2020、2021年度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项目排查评估(包括开展2021年度项目外业核查)。

(二)指导市级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树立“全省一盘棋”思路,建立省市联动、部门协调推进工作机制,指导各市确定实施项目及实施方案,对市级确权登记工作定期督查调度、实地核查、定期通报。实行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对达不到工作标准,未履行项目职责的单位实行末位淘汰。省、市两级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项目按照统一规范标准,在工作流程(基础资料收集与整理、调查成果核实、自然资源地籍调查成果外业核查等)、报告编写(实施方案和工作报告及技术报告)、质量管控和数据库建设等方面,强化省市数据衔接,促进数据互认共享。

(三)强化科技创新支撑引领作用。推进确权登记成果与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全民所有自然资源委托 *** 机制、国有林场勘界定标等工作深度融合。针对自然保护地中森林、湿地等自然状况信息存在的逻辑关系矛盾,利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抽取山东蒙山国家森林自然公园部分图斑进行现地核实确认,开展地类、树种、林种等属性关联性研究。选择泰山省级自然保护区(部分区域)、赵牛新河、泰安市大汶口石膏矿王庄矿段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权和自然资源生态空间,扩展三维立体登记形式,丰富自然属性信息、图件信息,满足“空天地”一体化自然资源管理需要。运用无人机对不同类型自然资源之间边界进行界定,编制多要素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地图集,服务美丽山东建设和自然资源保护及高效利用。

(四)完善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数据库建设。开展省级重点区域自然资源地籍调查数据整合及市级成果接收、质量检查和集成入库等工作,形成2022年度省级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成果。配合自然资源部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信息系统和数据库管理系统的优化升级。开展省级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数据库的日常管理和动态更新。

(五)健全完善技术规范。依据部《自然资源地籍调查成果外业核查技术规定(试行)》,结合山东实际,印发《山东省自然资源地籍调查成果外业核查办法(试行)》,制定《山东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成果汇交办法(试行)》《山东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项目报告编写细则(试行)》,编制《山东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权属争议调处办法(试行)》,健全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体系。

(六)配合支持上级开展确权登记工作。配合自然资源部在我省开展的海域等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工作。指导各相关市县 *** 重点做好自然资源状况和权属核实、争议调处、通告公告发布和成果汇交等工作。

二、实施步骤

(一)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省自然资源厅对拟开展的自然保护地、河流、探明储量的矿山等自然资源确权登记项目,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实施步骤、保障措施等,函送自然资源所在市、县(市、区) *** 。

(二)划定登记单元。依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操作指南(试行)》,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集中连片,保持生态功能完整性”“应划尽划、不重不漏”的原则,充分借鉴和利用已有登记成果,科学划定登记单元,体现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系统的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规律。

(三)开展地籍调查。按照“内外业相结合”的工作思路和“内业调查→调查成果核实→实地补充调查→外业核查→调查成果上图”的作业 *** ,提高外业调查比例、显化外业成果、丰富登记要素(例如:扩展登记属性),全面查清自然资源登记单元内自然资源权属状况、自然状况以及公共管制内容和用途管制等。做好部门联动、上下衔接,保证地籍调查成果,夯实统一确权登记基础。

(四)做好成果核实、通告公告。对于省级项目,省自然资源厅会同有关部门和相关市县对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事项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形成审核意见,填写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审核表,指导自然资源所在地 *** 发布登记通告、公告。市级项目参照省级标准执行。省自然资源厅将对省市两级专项成果进行系统化评估。根据自然资源部有关要求,适时做好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登簿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继续完善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技术指导组工作规则,构建以省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牵头支撑,省国土空间数据和遥感技术研究院、市县自然资源部门紧密配合,项目承担单位积极参与,技术指导组“四个平台”作用充分发挥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运行机制。

(二)强化安全保密管理。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健全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资料保密管理制度,对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项目基础数据和成果数据实行加密存储和专人专柜保管,在资料整理(收集)、数据生产、成果移交及管理等关键节点,严格执行“谁生产、谁管理、谁负责”的安全保密制度,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三)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完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项目实施和监督管理办法,落实自检、互检、质量核查、月季报告等制度,严格把控质量和进度。督导各相关单位必须编制资金预算、使用和管理办法,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加强业务技术培训。组织省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业务骨干及厅技术指导组成员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全类型、全业务培训,提高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政策理论和业务技术水平。编写工作简报,及时收集整理工作成果,不断提高解决实际问题能力。采取督导观摩、研讨交流等方式组织有关单位开展专题培训。结合我省实际,适时赴新疆等外省(自治区)进行调研学习。

附件:
来源: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官网
原标题: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计划的通知
链接:http://dnr.shandong.gov.cn/zwgk_324/xxgkml/ywdt/tzgg_29303/202202/t20220222_38615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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