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2025年第32批建设领域企业
资质延续审核意见的公示
〔2025〕32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和《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和管理的通知》(宁建(建)发〔2024〕28号)等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厅对近期申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核意见在宁夏 ***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http://jst.nx.gov.cn)予以公示(公示名单见附件),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企业申报材料中的人员、代表工程业绩等详细情况,可通过点击“宁夏 ***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主页→宁夏建筑市场监管服务系统”进行查询。公示期: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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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企业可登陆宁夏政务服务网查询具体审核意见,如企业对审核意见有异议,可在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截止日期:2025年9月5日)提交陈述申请,登录宁夏政务服务网上传电子材料,并寄(送)纸质材料至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窗口,逾期不予受理(邮寄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
任何单位及个人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正规渠道反映,对工作人员存在违法违规或吃拿卡要等问题,可随时进行举报。举报材料应采用书面形式,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并有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名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请将举报材料寄(送)到宁夏 ***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治区纪委派驻厅纪检组或行政审批办公室。
通讯地址:宁夏 *** 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108号,宁夏政务服务中心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窗口
邮政编码:750001
联系 *** :0951-6982782
监督 *** :0951-5030391
附件:建设领域企业资质延续审核意见名单
宁夏 ***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行政审批办公室
2025年8月27日
原文链接:https://jst.nx.gov.cn/zwfw/gsgg/202508/t20250827_5001211.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