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资质审查有关规定,现将关于丽水市华信工程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乙级资质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逾期不予受理(以邮局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的提倡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 *** 。
有关投诉举报材料请邮寄至浙江省水利厅建设处或厅直属机关纪委,通讯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梅花碑7号,邮编:310009。厅建设处联系人:陈云娥, *** :0571-87826615,传真:0571-87805825;厅直属机关纪委联系 *** :0571-87886170。
附件:1.丽水市华信工程检测科技有限公司资质审查意见表.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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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丽水市华信工程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申报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乙级资质主要信息.wps
浙江省水利厅
2025年10月28日
原文链接:https://slt.zj.gov.cn/col/col1229229426/art/2025/art_037ce9385b0c4fae8bf831fdd8a54876.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