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县(市、区)住建局、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兴山县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有关建设工程企业:
为强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监管,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净化建筑市场环境,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4〕52号)、《湖北省建筑业企业市场行为监督办法(暂行)》(鄂建文〔2019〕23号)、《关于建立“宽进、严管、重罚”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机制的通知》(厅头〔2023〕608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我局开展了2025年度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现将核查结果公告如下:
本次资质动态核查共随机抽取我市建设工程企业134家。经核查,其中52家存在不符合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的情况、78家核查结论合格、4家企业因特殊情况免于本次核查,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45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等文件要求,现责令53家资质核查不合格企业限期整改(随本公告将分别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并于2026年1月30日前将整改材料按属地报送各县(市、区)住建部门,中心城区(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的报送市资建局。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相应资质新的工程;逾期仍未达到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条件的,我局将按照资质管理权限报资质审批部门撤回其建设工程企业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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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德联系 *** :0717-6731396)
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0月30日
原文链接:http://zrzy.yichang.gov.cn/content-42422-986239-1.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