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岸建发〔2025〕65号
重庆市南岸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重庆富山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资质申请审查意见的公示
各建筑业企业,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的规定,经企业申报和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现对重庆富山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资质申请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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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或企业如对公示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意见,逾期不予受理。以个人名义反映意见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 *** 。以企业名义反映意见的,应加盖企业公章。
附件:企业资质申请审查意见
重庆市南岸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年11月27日
(联系人:张磊、刘莺、戴麟权;联系 *** :023-62988191、023-62988383;传真:023-62988076;邮政编码:401336;联系地址: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区长电一支路13号)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企业资质申请审查意见
|
序号 |
企业名称 |
申请事项 |
审查 结论 |
|
1 |
重庆富山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
同意 |
原文链接:https://www.cqna.gov.cn/zwxx_254/gsgg/202511/t20251127_15193075.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