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测绘资质管理规定?
- 2、黑龙江省测绘管理条例
- 3、一般在什么情况下单位的资质会被吊销?
- 4、测绘资质管理办法2020
- 5、工程勘察设计资质撤销和注销的情形
- 6、有颁发测绘资质证书部门决定的行政处罚包括
测绘资质管理规定?
1、测绘资质管理规定主要内容: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测绘资质证书,并在测绘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测绘活动。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负责全国测绘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测绘资质证书,并在测绘资质等级许可的专业类别和作业限制范围内从事测绘活动。
3、法律分析:《测绘资质管理办法》是为了加强对测绘资质的监督管理,规范测绘资质行政许可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制定的规定。
黑龙江省测绘管理条例
1、第一条 为了加强测绘成果管理,维护国家安全,促进测绘成果社会化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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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将《黑龙江省测量标志保护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修改为:“测量标志保管单位因机构变动等原因不能承担责任时,应当告知委托保管的测绘单位,测绘单位另行委托其他单位保管。
3、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黑龙江省测绘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承担测绘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省测绘局负责全省测绘任务登记工作。
4、(二十五)修改《黑龙江省测绘管理条例》有关内容。
5、在具体的工作中,黑龙江地理信息测绘局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地籍条例》、《测绘法》等,保证地理信息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一般在什么情况下单位的资质会被吊销?
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并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以下情况公司营业执照会被吊销:利用公司名义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违法行为的;已经依法注册,但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其他情况。
\x0d\x0a(二)企业依法终止的;\x0d\x0a(三)资质证书依法被撤回、撤销或吊销的;\x0d\x0a(四)企业提出注销申请的;\x0d\x0a(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其他情形。
(三)资质证书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吊销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资质的其他情形。
测绘资质管理办法2020
1、接受分包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测绘资质条件,不得将测绘地理信息项目再分包。第十一条 依法招标的测绘地理信息项目应当实行测绘监理制度。测绘地理信息项目发包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测绘监理专业资质等级的测绘单位进行监理。
2、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前款第二项、第三项基础测绘项目。第九条 基础测绘成果应当定期更新。城市规划区的,更新周期不超过五年;其他地区的,不超过十年。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丙级测绘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办公场所:丙级不少于80平方米。
4、按照“到2020年,全面推行注册测绘师制度实施。”的总体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强统筹推进注册测绘师执业管理、资质管理、项目管理、质量管理等方面制度以及相关技术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为更好地推进注册测绘师制度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5、保留综合资质;将21类行业资质整合为15类行业资质;将155类专业资质整合为13类专业资质;将8类专项资质改为6类通用专业资质,并取消环境工程专项资质的5个专项类别,整合为环境工程专业资质;保留3类事务所资质。
工程勘察设计资质撤销和注销的情形
工程勘察设计资质撤销和注销的情形有: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做出准予许可。超越法定资质许可。违反资质审批程序作出准予。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申请人作出准予。依法可以撤销资质证书的其他情形。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的,应当予以撤销。
\x0d\x0a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
有颁发测绘资质证书部门决定的行政处罚包括
1、法律分析:只有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或者说只有省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才能实施降低测绘资质等级、暂扣测绘资质证书、吊销测绘资质证书的行政处罚。
2、根据《测绘法》(2017年修订版)第六十三条规定,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的,要依法责令测绘单位补测或者重测;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测绘资质证书;给用户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第五十六条 本条例规定的降低资质等级、吊销测绘资质证书的行政处罚,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决定;其他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决定。
4、甲级是国家测绘局发,乙级是省局发,有的丙级、丁级可由市县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