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等文件规定,我局现将沃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予以公示。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如对企业申报的承诺材料有异议,请向我局举报或反映,地址:肥城市新城路126号政务服务中心,举报 *** :0538-3232682,邮编271600。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有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 *** 。



微信号:MeetyXiao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肥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1月13日
原文链接:http://www.feicheng.gov.cn/art/2025/1/13/art_173747_10360226.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