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施工企业:
按照《行政许可法》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规定,我局对近期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0月31日。
各企业若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进行申诉,并将申诉材料上报至长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防腐业管理科。
公示期内,申报企业有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欢迎社会公众监督、举报。单位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要签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 *** ,以便进行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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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长垣市宏力大道建设大厦B座
邮政编码:453400
联系 *** :建筑科(5016室) 0373-8881353
防腐科 (5018室) 0373-8881360
政务服务大厅(住建局窗口):0373--8881429
监督举报 *** :0373-8881486
附件:
长垣市2023年第四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xlsx
长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23日
原文链接:http://www.changyuan.gov.cn/sitesources/cyxrmzf/page_pc/xxgk/zfxxgkml/gsgg/articlecea14301c54a4cc3a9734ae135be80af.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