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建设类企业行政许可审批决定的通告
2025年第11号
【温馨提示】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建设工程等4类企业资质“电子证照”的通知》(川建审函〔2024〕642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24年3月1日开始启用建设工程等4类企业资质“电子证照”。本通告中“批准”的企业,其资质证书为“电子证照”。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通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类资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对近期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全流程审批,现将审批结果予以通告(详见附件)。
一、结果为“批准”的企业,2025年9月22日起,自行通过资质申报系统下载“电子证照”。“电子证照”生成前,请勿在资质申报系统变动申报资料(人员)。
二、结果为“不批准”的,可通过资质申报系统查询原因。
三、本批次未列入核准通告的企业,尚在业绩核查中。
四、窗口咨询:经办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授权书或者单位介绍信。
咨询 *** :0812-3378002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19日
原文链接:http://zjj.panzhihua.gov.cn/zfxxgk/tzgg/10242152.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