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石嘴山市测绘资质用地预审

2025-05-13 宁夏测绘资质 65
A⁺AA⁻

中国土地利用现状

一、土地资源

根据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结果,全国耕种的耕地面积为12339.22万公顷,园地1108.16万公顷,林地23396.76万公顷,牧草地26311.18万公顷,其他农用地2550.83万公顷,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2535.42万公顷,交通运输用地214.52万公顷,水利设施用地356.53万公顷,其余为未利用地。与上年相比,耕地减少2.01%,园地增加2.70%,牧草地减少0.16%,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增加1.03%,交通运输用地增加3.30%。

全国净减少耕地253.74万公顷,人均耕地已由2002年的0.098公顷降为0.095公顷。其中生态退耕223.73万公顷,包括退耕还林211.7万公顷,退耕还草11.95万公顷,退田还湖0.09万公顷。生态退耕是耕地面积减少的主要因素。

新增建设用地42.78万公顷,非农建设占用耕地22.91万公顷,比上年增加3.27万公顷,增长17%。其中独立工矿占用耕地11.17万公顷,比上年增加3万公顷,增长37%;公路建设占用耕地3.77万公顷,比上年增加0.76万公顷,增长25%。

农业结构调整减少耕地36.41万公顷,增加耕地3.28万公顷,净减少耕地33.13万公顷,比上年多6.27万公顷。灾毁耕地面积5.04万公顷,低于往年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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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占补平衡制度逐步完善,24个省(区、市)不同形式建立省级耕地占补平衡目标责任制;26个省(区、市)实行补充耕地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挂钩制度;27个省(区、市)建立耕地储备库;21个省(区、市)建立耕地占补平衡统计台帐;城市建设用地补充耕地基本实现“先补后占”;逐步开展按建设用地项目考核耕地占补平衡工作。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31.08万公顷,其中整理增加耕地6.44万公顷,复垦废弃地增加耕地3.25万公顷,开发增加耕地21.39万公顷。补充的耕地比建设占用和灾毁耕地多3.13万公顷,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补充耕地大于建设占用耕地。

2001—2003年国土资源部共安排国家投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731个,项目建设总规模47.39万公顷,其中,土地整理31.43万公顷,土地复垦4.01万公顷,土地开发11.95万公顷。新增耕地17.17万公顷。

土地管理为经济建设服务,重点抓好国家重大工程用地协调和报批:三峡工程淹没用地在库区淹没蓄水前报经国务院批准;西气东输从陕西靖边至上海白鹤镇涉及河南、山西、安徽、江苏、浙江、上海境内的永久性用地已经国务院批准;西电东送广东、湖北等省境内输电线路塔基、换流站用地已随工程进度报国务院批准;青藏铁路青海段工程用地已经国务院批准;南水北调江苏、山东、河南等省境内控制性工程按有关规定办理先行用地手续。

出台一系列耕地保护严格措施。基本农田实行“五不准”:不准非农建设占用基本农田(法律规定的除外);不准以退耕还林为名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减少基本农田面积;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造林,发展林果业;不准在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和进行畜禽养殖,以及其他严重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和绿化隔离带建设。非农建设用地实行“六不报批”:对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验收不合格的不报批;未按规定执行建设用地备案制度的不报批;城市规模已经达到或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年度建设用地指标已用完的不报批;已批准的城市建设用地仍有闲置的不报批;未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建设用地预审的不报批;建设项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不报批。

二、矿产资源

2003年初,全国有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共158种,其中,能源矿产10种,金属矿产54种,非金属矿产91种,其他水气矿产3种。原油、煤等能源矿产,铁等黑色金属矿产保有的查明资源储量不同程度下降。

第三轮矿产资源可供性论证第一期工作完成,摸清了45种主要矿产对国民经济建设保证程度情况。《中国的矿产资源政策》白皮书发表。新一轮油气资源评价工作正式启动。

国土资源调查及地质矿产勘查新发现大中型矿产地157处,其中能源矿产15处,黑色金属矿产4处,有色金属矿产73处,贵金属矿产34处,冶金辅助原料矿产2处,化工原料非金属矿产11处,建材及其他非金属矿产14处,其他水气矿产4处。新查明(预测)矿产资源量:石油7.99亿吨,天然气5035.39亿立方米,原煤51.95亿吨,铁7.02亿吨(矿石),铜443.26万吨(金属)。

石油、天然气等能源矿产开发取得重要进展,主要矿产品产量有所增加。我国最大的海上自营气田东方1?1气田一期工程顺利投产。全国煤炭产量超过16亿吨,生铁产量超过2亿吨,10种有色金属产量超过1200万吨。大庆油田在连续27年年产原油5000万吨以后,降至4840万吨。

全国矿产品进出口贸易总额突破1600亿美元,贸易逆差进一步扩大。2003年矿产品进口量大幅度增加,其中原油进口9112万吨,铁矿石进口14813万吨,锰矿石进口286万吨,铬铁矿进口178万吨,铜矿石进口267万吨,钾肥进口657万吨。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引进来”成效明显。2003年有效的涉外勘查许可证108件,采矿许可证332件。加拿大TVI太平洋有限公司在湖南省常宁市成立首家外商独立勘查公司。加拿大西南资源公司与云南核工业209地质队合作,在云南东川拖布卡发现了规模较大、品位富的金矿。

矿产勘查开发“走出去”取得新进展。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在苏丹发现了一个世界级大油田,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在伊朗卡山打出高产油气井。

三、海洋资源

全国海洋经济快速发展,海洋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进一步提高。全国海洋产业总产值首次突破一万亿大关,达到10077.71亿元,增加值达到4455.54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3.82%。海洋产业结构调整发生积极变化,三次产业结构比例为28:29:4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302.8亿元,增长6.4%;第二产业增加值1221.88亿元,增长46.5%;第三产业增加值1930.86亿元,下降3.8%,下降的原因主要是因“非典”影响造成了滨海旅游业的负增长。沿海各海洋经济区充分发挥区域比较优势,实行优势互补、联合开发,开始呈现海洋经济联合的趋势,区域海洋经济初具规模,其中长江三角洲经济区的海洋产业总产值最高,首次超过3000亿元。

我国在海域使用管理工作中取得重大进展。全年共发放海域使用权证书6500多本,确定海域面积约19万公顷,征收海域使用金约2.5亿元。开展了《海域使用管理法》执行情况大检查及“海盾2003”专项执法活动。国务院批准发布了《省级海洋功能区划审批办法》、《报国务院批准的项目用海审批办法》,海洋功能区划审批更加规范化、程序化。

国务院批准实施《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明确地提出了我国海洋经济发展的指导原则与发展目标、主要海洋产业发展方向及布局、发展各具特色的海洋经济区域、加强海洋资源与环境保护以及需采取的措施等。

四、土地市场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治理整顿

采取严厉措施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党中央、国务院及时采取果断措施,对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做出一系列部署;五部委联合组成10个督查组,对全国31个省(区、市)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先后就治理整顿工作下发5个通报,三次致函各省(区、市)人民政府,两次召开全国省级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办公室主任会议;先后召开两次新闻发布会,宣布对9起涉及严重违反土地法规的案件进行公开调查;通报治理整顿检查验收的标准及检查验收工作安排。

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取得重要成果:各地停止审批设立新的开发区和开发区扩区;原有各类开发区6015个,已撤消3763个;各地发现土地违法行为17.8万件,立案查处12.7万件,结案12.4万件,罚没款12.2亿元,收回土地面积5878.4公顷。有925人被依法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32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排查出违规出让经营性土地使用权2822宗,有效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行为。

完善土地市场宏观调控政策,土地市场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全面实行,市场配置国有土地使用权范围更加广泛;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基本确立,政府对土地市场宏观调控的力度不断加强;土地市场运行制度和组织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市场服务体系逐步形成;土地产权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土地权利体系日益完善。

全国出让土地面积18.68万公顷,其中招标0.62万公顷,拍卖0.89万公顷,挂牌3.68万公顷。以招标拍卖挂牌等市场方式供地的比例由2002年的15%提高到2003年的28%。

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加强对治理整顿工作的领导和具体部署安排。进一步打击非法采矿,关闭浪费资源、破坏环境和不具备生产条件的矿山。

印发《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取得明显成效。共出让探矿权采矿权26080件,出让价款达到52.56亿元。其中采用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探矿权采矿权11752件,出让价款26.98亿元。加强矿产资源执法监察,2003年共处理案件1.7万件,罚没款5942.69万元。

五、国土资源调查和规划

国土资源调查工作取得重要成果。完成地质调查实物工作量:1:25万区域地质调查及修测72.3万平方千米。1:5万区域地质调查0.5万平方千米。1:25万水文地质、环境地质调查15.6万平方千米。1:50万环境地质调查151.8万平方千米。1:20万物化探遥感调查47.7万平方千米。1:100万重力23.4万平方千米。航空遥感8.2万平方千米。机械岩心钻探12.6万米。

农业地质调查全面部署,基本覆盖我国东部和中西部主要农业经济区,面积达108万平方公里,目前已与浙江、四川等17个省(区、市)合作,签订了农业地质调查合作协议,2003年已完成调查面积14万平方公里。

完成三峡库区1:5万航空遥感勘查面积达32000平方公里,全面覆盖三峡库区及周边地区,记录了三峡大坝蓄水前长江最低水位时库区历史状态,为三峡库区地质灾害监测与防治、库岸变迁、生态环境演化、监测、相关研究等提供了珍贵的基础资料。

完成新一轮地下水资源评价。全国地下水天然资源量多年平均为9235亿立方米,其中地下淡水天然资源为8837亿立方米,地下微咸水天然资源为277亿立方米,地下半咸水天然资源为121亿立方米。全国地下淡水可开采资源多年平均为3527亿立方米。

查明首都地区地下水资源总量、开发潜力及地下水环境质量,调查评价怀柔、平谷等5处地下水应急水源地;查清华北平原浅层和深层地下水位降落漏斗的空间分布及演化过程;完成西南岩溶石山石漠化现状调查,并实施动态监测;西南岩溶石山典型流域地下水调查与开发示范在贵州大小井、云南小江流域初见成效。在四川、重庆和云南等省(市)的红层地区,完成探采结合示范浅井868眼,在西北、东北缺水地区施工示范深井25口,直接解决了近11万人的饮用水问题。

查明我国耕地后备资源数量、质量、分布等数据。国家级耕地后备资源734.33万公顷,其中西部地区547.53万公顷,中部地区65.40万公顷,东部地区121.40万公顷。

加强土地市场监控。建立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制度,运行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系统和城市地价动态监测系统,发布土地市场信息,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市场环境。加强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分析,为政府适时制订土地市场宏观调控政策提供依据,保障土地市场健康、稳定、有序发展。

国土资源规划体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采取综合措施,加强国土资源规划实施管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前期准备工作有序开展,12个县级、14个市(地)级和2个省级规划修编试点工作相继展开。31个省(区、市)的矿产资源规划全部发布实施;已有260个市(区)、705个县(区)完成规划编制工作。开展天津、深圳、新疆、辽宁国土规划试点。国家级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和省级矿产资源规划管理信息系统投入使用。

六、地质环境与地质灾害防治

国务院颁布《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内容包括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地质灾害预防、地质灾害应急、地质灾害治理、法律责任等方面,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

国土资源部和中国气象局联合建立了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制度。2003年汛期,共在中央电视台发布当日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信息56次,在国土资源部网站和中国地质环境信息网上共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信息109次。

在地质灾害多发区开展县市地质灾害调查和群测群防工作,成效明显。截止2003年底累计完成545个县市调查,并建立了相应的信息系统和群测群防网络。建立国家和省两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系统及地质灾害报告制度,全国成功预报地质灾害697次,避免人员伤亡近3万人。

全国共报告发生各类突发性地质灾害13832起,造成743人死亡、125人失踪、56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8.65亿元。地质灾害比较严重的有四川省、陕西省、湖南省等。

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取得初步成果。组织完成对三峡库区二期治理工程的验收,确保135米水位蓄水前的二期工程治理和地质安全评估任务的完成。继续抓好三峡库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程建设,对库区136处重点隐患点和库岸实施了专业监测,近1800处地质灾害监测点纳入群测群防体系,初步实现库区地质灾害监测数据和预警信息的网络化管理。坝前135米水位蓄水以来,已成功预警16处滑坡,其中群测群防系统预警10处,专业监测系统预警6处,使3000余人的生命和财产得到有效保护。

加强地质遗迹保护工作。完成安徽黄山等8处世界地质公园的审查报批。完成对44个国家地质公园的审批。

积极推进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矿山环境恢复保证金制度建设。重点推进省级矿山环境恢复保证金制度的实施,江苏省、浙江省取得实质性进展。组织开展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工作,完成了河北省鹿泉市、江苏省盱眙县等18个典型矿山的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示范工程。

继续开展全国地质环境监测站网建设工作。重点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华北平原的地面沉降监测工作。目前长江三角洲地区的上海市已建设基岩标30座,分层标组28组,GPS基准监测网点36座,地下水监测孔320个。

七、科技与信息化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稳步推进非营利科研机构组建工作。开始制定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筹划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时期国土资源科技发展战略部署。承担国家重大科学工程1项,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项目4项,高技术研究发展项目11项,科技攻关计划11项,国土资源科技创新计划重点项目27项,实施科技创新人才工程,新建6个部级重点实验室。

组建国土资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7个分技术委员会,制定了《国土资源标准化管理办法》,发布《国土资源信息化标准化指南》和《农用地分等规程》、《农用地定级规程》、《农用地估价规程》、《耕地后备资源调查与评价技术规程》、《国土资源信息核心元数据标准》5项行业标准。

中国大陆科学钻探工程的主孔已钻至3665.87米,在超高压变质带研究、科学数据库建设等方面取得多项重要成果。在辽西发现第二件初鸟类化石?东方吉祥鸟。首次应用深地震三维精细反射、流体地球化学示踪、深穿透地球化学等高新技术,建立长江中下游大型矿集区深部三维成矿模型,形成探测深部成矿建造的新技术和方法。开发成功直接提取滑坡变形量的高精度快速GPS解算技术、新型多功能钻孔倾斜仪、岩土体推力监测系统及光纤监测系统,已直接应用于三峡库区专业监测工程。

开展土地利用和土地覆被变化研究,建立了国家尺度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评价指标体系。集成“3S”技术和PDA技术,研制成功经济、可靠、高效、高精度的土地调查作业系统。开发成功低空无人遥感监测系统,可直接应用于突发事件及土地利用现状的高精度调查和监测。

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快。国家级建设用地审批管理信息系统投入使用,基本实现了审批过程的网上运行。国家级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对全国、31个省(区、市)、81个重点城市(50万以上人口)的规划文本、规划图件、规划控制指标数据综合管理。矿业权管理信息系统在部机关及全国2400多个节点推广应用,实现国家、省、地(市)、县四级系统间远程数据查询和网上数据共享。制定出适合我国国情的土地信息数据模型和土地信息参考模型,形成一套完整的土地信息标准框架技术体系。

加强了基础数据库建设和数据的集中统一管理,数据中心运行环境得到完善,1∶50万全国地质图、矿产资源规划、全国1∶50万土地利用现状、土地利用规划、全国地质资料目录等一批数据库系统集中管理,并统一对外提供服务。

八、测绘管理与服务

测绘法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全面贯彻实施修订后的《测绘法》,发布实施《重要地理信息数据审核公布管理规定》。完成了《测绘资质管理规定》等8部草案审议前的各项工作。地方测绘立法取得重要进展,已有3个省(区、市)出台测绘管理条例,13个省(区)的测绘管理条例草案已报当地人大或政府审议。

测绘管理与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地图市场整顿取得显著成效,全国共查处地图违法案件5000多余件,没收各类违法地图制品150多万件。

测绘市场监管进一步加强。全国6800多个测绘资质单位开展了质量自查,取消资质165个,降低等级36个,缓登36个。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

“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发布实施2000国家重力基本网、全国1:5万地名数据库、全国1:100万、1:25万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完成国家基础测绘设施项目。

测绘科技创新取得新成绩。《国家中尺度基础地理信息工程与空间决策》、《遥感影像处理原型系统设计》等投入使用。

测绘系统对外提供地形图约65万张,大地成果约6.9万点,航展成果约31万片,数字地图约7万幅,数据量约为63TB;编制出版了各类地图1572种、图书454种,总印数1.2亿多册(幅)。

商城县国土资源局

商城历史悠久,秦隶九江郡,汉置雩娄县。隋开皇初,更名殷城县。北宋建隆元年,改殷城县为商城县。商城县位于河南省东南隅,大别山北麓,淮河以南。地理坐标为东经115°06′~115°37′、北纬31°23′~32°05′。东邻安徽省金寨县,南界湖北省麻城市,西与本省光山县、新县接壤,西北与本省固始县、潢川县毗邻。地势南北倾斜,逐级降纸。南部山地,海拔多在千米以上,占全县总面积的40%。境内金刚台海拔1584米,为大别山脉在河南省境内最高峰。辖区国土总面积2111.54平方公里,人口75.5万人,辖8个镇、11个乡、1个汤泉池管理处、1个产业集聚区和1个黄柏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商城文化艺术独具特色,地方戏剧、曲艺种类繁多,县人喜爱以歌舞表达情感,被誉为“歌舞之乡”。商城属革命老区,是全国生态示范县,人文自然资源丰富,奇山秀水相映成趣,境内有金刚台国家级地质公园、黄柏山国家级森林公园、鲇鱼山国家级水利风景区等自然景观,是山水游、人文游、红色游的理想去处。

孙卫华 党总支书记、局长

张卫平 党总支委员、副局长

涂伯春 党总支委员、副局长

龚杨三 党总支委员、副局长

王辉 党总支委员、工会主席

王锐 党总支委员、纪检组长

陶立早 副科级干部

刘锋 副科级干部

张建中 副科级干部

陈宜道 办公室主任

孙卫华简介:山东东平人,1957年8月出生,汉族。1974年8月参加工作,1978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文化。1974年8月~1976年2月,知青下放商城县双椿铺镇张畈大队;1976年3月~1980年1月,任商城县医院支委、副院长;1980年1月~1985年8月,任县卫生局政工股副股长、股长;1990年1月~2002年8月,历任上石桥镇党委委员、副镇长、镇长、党委书记;2002年8月~2007年9月,任商城县国土资源局党总支书记、副局长。2007年9月至今,任商城县国土资源局党总支书记、局长。

【机构设置】局机关内设办公室、人事股、财务股、建设用地股、规划耕保股、地籍测绘股、利用股、地质矿产股、法规监察室和信访股10个职能股室;下设国土执法监察队、征地储备中心、土地整理中心、地质矿产管理中心、地产交易中心、地价评估所和测绘队7个直属二级机构,辖长竹园、达权店、伏山、汪岗、冯店、余集、观庙、汪桥、吴河、鲇鱼山、河凤桥、双铺、鄢岗、上石桥、李集、丰集、苏仙石、金刚台、城关、产业集聚区、汤泉池和黄柏山22个国土资源所;内设工会、妇联、团委3个群团组织。现有干部职工298人。

【土地资源】据土地变更调查统计,2010年全县国土总面积210966.43公顷,农用地总面积173084.37公顷,其中耕地54026.88公顷、园地5378.77公顷、林地97828.25公顷、草地15850.47公顷;建设用地总面积34975.24公顷,其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5400.65公顷、交通运输用地2945.70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6628.89公顷;其他土地总面积2906.82公顷。

【矿产资源】商城县地处华北地台南缘和桐柏—大别造山带东部,古老的地层及复杂的岩浆活动,形成了较好的成矿地质条件,矿产资源较为丰富,至今已发现各类矿产31种。其中,金属矿产10种,非金属矿产18种,以及矿泉水、地热水、煤等。已勘定分布在全县16个乡镇范围内的大、中、小矿床及矿(化)点有60处。商城县矿产资源的基本情况是:金属矿产种类多,但规模均较小,以小矿(化)点为主,很少能达到工业矿床指标要求;矿种以共生、伴生为主,单个样品虽达到指标要求,但矿体延长及延深均构不成规模,故无开采价值或开采价值小。非金属矿产,规模一般较大,并具有较好的利用价值,多数矿种都被开发利用过,有些目前仍继续开采为经济建设服务。境内矿产分布特点是:山区矿产分布种类多,中部及北部丘陵地带广泛分布粘土及河沙资源。

【耕地保护】2010年,商城县完善了土地管理共同责任体系,层层建立了土地管理责任制,构建了县、乡、村分级考核的目标管理体系,逐步实现了耕地保护工作规范化、责任社会化。同时,对2006年以来耕地保护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土地综合整治方案、城市批次、农转用、占补平衡、重大项目占用耕地、耕地开垦费收支等情况认真开展了自查,将相关资料逐一登记造册、完善归档,对缺少的资料,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查漏补缺,确保全县耕地保护迎检工作顺利通过。全年共补充耕地98.1764公顷,其中城市用地补充耕地45.3526公顷,乡镇用地补充耕地52.8238公顷,补充耕地的面积和质量均不低于建设占用的面积和质量,确保了全县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稳定在51623公顷和47231公顷,实现了全县耕地总量连续11年保持动态平衡。

【规划修编】2010年,按照国土资源部和省、市统一部署,完成了县、乡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以及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本轮土地、矿产资源规划修编工作,为今后该县各类建设项目用地和探矿权、采矿权申报提供了前置条件。同时,及时收集、研究有关土地数据,按时、保质完成了全年宏观调控月报、季报的编制和统计分析,做到了数据准确、上报及时。

【节约集约用地】2010年,完成黄柏山国家森林公园、金刚台猫耳峰景区旅游开发基础设施项目、中国老年健康养生基地一期工程项目以及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项目用地预审;参与保障性住房、医疗、卫生、教育等民生建设项目可研论证;做好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用地规划选址审查,全年受理各类建设用地预审申请59件,其中建设用地预审24件、规划选址审查24件、对不符合规划或国家产业政策的退办11件。同时,对全县20家砖厂进行集中整治,16家年产6000万块页岩砖厂通过预审完善了手续,对死灰复燃的汪桥镇古岗砖厂、上石桥镇白集砖厂、武桥月塘砖厂和双椿铺镇三里坪砖厂进行了强制拆除,有效地遏制了粘土砖生产反弹,巩固了治理整顿成果。

【土地整治】2010年,河凤桥土地整理项目全部完工,新增耕地36.47公顷,等待市局终验;上石桥土地整理项目12月底完成施工任务,可新增耕地24.15公顷;2010年第一批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年底可全部完工,该项目可新增耕地面积28.36公顷;鄢岗土地整理项目已完成总工程量的43%;双椿铺土地整理项目已完成前期申报、踏勘工作,现等待市局审批立项。2009年度实施的5个批次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共新增耕地238.88公顷,于2010年8月通过市局验收入库。

【土地利用】2010年,供应各类建设用地52宗,面积923亩。其中,“招拍挂”出让46宗、面积808亩、成交价3.9133亿元,划拨用地6宗、面积114.8亩;完善卫片执法检查供地10宗,面积171亩;按时完成了5个乡镇敬老院、3个廉租房项目的供地手续。同时,为强化土地供应管理,切实落实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制度,提高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和有效供给,完成批而未供土地的供应90亩,盘活企业存量用地14宗、面积72亩,为县政府排忧解难,解决下岗职工的养老保险,有效地配合、支持了国有企业改制。

【建设用地管理】一是积极争取建设用地指标保障发展用地需求。2010年,商城县申报11个批次建设用地,总面积为177.3807公顷,其中4个批次城市建设用地66.1959公顷、6个批次乡镇建设用地101.1146公顷,及时有效地保障了各类项目建设用地手续的合法、完善,从而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全县重点项目和民生项目的用地需求。二是服务、支持地方经济发展。2010年,按照“有限指标保重点,一般项目靠挖潜”的要求,将市政府下达给本县的14公顷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全部安排到县产业集聚区,以优先保障其用地需求。同时,商城县国土局积极主动服务,为县产业集聚区申报了23.0887公顷的建设用地,指导编制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为900公顷,并调整了10.0702公顷的区位用地,确保了县产业集聚区长远发展有足够空间,为招商引资项目顺利落地搭建了平台。

【征地拆迁管理】一是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2010年,商城县严格按照豫明电〔2010〕6号和豫政〔2009〕87号通知要求,认真落实征地工作“两公告一登记”制度,扎实做到建设项目征地协议签订完备,征地补偿款拨付到位,以此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全年征地30宗,面积849.269亩,征地补偿金额3147.064万元。同时,加大力度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对过去未完全支付的征地补偿款,统一按现行征地补偿标准补足,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权益不受侵害。

【地籍管理】严格地籍管理,制作《土地登记发证工作流程图》,公开土地调查、土地登记、资料查询等办事程序,以此推进土地登记工作规范化建设。结合遥感监测影像图,进行实地调查核实,认真填写变更调查记录表,以此重点查清耕地增减及建设用地变化情况,确保全县2010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按时保质完成。根据《商城县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实施方案》和《商城县进一步推进农村“五权”确权发证工作方案》精神,以二次土地调查成果为基础,结合权属界线协议书等资料,采取得力措施快速推进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以支持维护农村社会大局稳定。2010年,商城局按照《土地登记办法》要求发放国有土地使用证435本,其中划拨49本、出让386本,收取土地登记费308000元;做好了基本农田调整、上图、农村数据库成果汇总、上报和验收。

【地产交易市场建设】为规范全县土地市场交易行为,商城局结合实际,在软件上组织工作人员外出学习培训,熟悉土地“招拍挂”操作程序,鼓励考取“招拍挂”主持人资格;在硬件上动工兴建局地产交易综合楼,同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确保土地交易规范、有序、健康运行。2010年办理转让手续27宗,抵押土地使用权(含续押)2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37宗,出让土地面积797.88亩,成交土地价款3.9亿元,收取代理费140余万元,既规范了土地市场交易行为,又有效地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

【地价、测绘和档案管理】地价所、测绘队坚持以提高业务素质、服务质量为根本,认真做好宗地评估、基准地价更新调整、D级GPS控制网建设、测绘资质复审换证、“数字商城”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和地理信息市场治理整顿等工作,积极为商城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2010年,评估土地176宗,测绘土地677宗、面积4800余亩;整理各类案卷1756卷,为广大群众提供查档服务543人次,实现了档案资料有效利用,并取得省三级档案管理认证。

【矿产资源管理】一是矿业权管理进一步理顺。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了矿山动态巡查制度,全面及时掌握矿山开发现状,完成全县30个矿业权年检工作,年检合格率达97%。二是采矿权登记进一步规范。采矿权发证前,严格审查资料,规范办证程序;发证后,将办理资料统一归档,以此确保全县采矿权依法、科学、合理设置。三是矿业权核查数据库成果进一步更新。完成省厅发证的探矿权、采矿权初审意见工作,完成县级发证的采矿权核查数据成果更新任务。四是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规范有序。加大巡查力度,加强与检察院、公安局、安监局和地方政府的联系,2010年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41份,将严重违法且屡禁不止的汪岗富路采石厂移交县公安局处理,有效制止和打击了无证非法采矿行为,保障了矿业秩序规范有序,促进了矿业经济持续发展。

【地灾防治】2010年,商城县国土局采取召开乡镇分管领导及局干部职工参加的动员会,深入地质灾害易发的11个乡(镇、处)举办培训班,普及防灾知识,组织人员对全县所有交通干线两侧、旅游景区、矿区、中小学校周边和依山建房户等地进行拉网式大检查,健全完善群测群防体系,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监测、巡查和速报制度,落实重点地灾隐患点信息员制度,与县气象局利用手机短信联合发布防灾信息等措施,防患于未然。深入全县66个行政村143个地灾隐患点,解除地灾隐患15处,发放防灾避险工作卡68个、明白卡56份;购买省编教材320本,印刷宣传材料520份,发放地灾防治知识手册327本、宣传材料1000余份、宣传画125套,培训人员326人次,在县电视台滚动播报培训新闻48次,全面提高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地质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5月初,成功防预一起位于双椿铺镇龙堂村歪庙组一处不稳定斜坡可能造成的地质灾害隐患,从而确保12户受灾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电子政务信息工作】2010年,商城县国土局进一步加大电子政务建设、信息编写和报送工作,6月,按时保质完成并开通了局视频会议系统;全年编写报送政务信息78篇(条),其中,被省厅采用54篇(条),被市局采用65篇(条),被县委采用28篇(条),被县政府采用43篇(条),被县纪委采用9篇(条),《中国国土资源报》发1篇、《资源导刊》发2篇、《信阳日报》发4篇、《信阳晚报》发6篇、《商城周讯》发48篇,该局信息宣传报道工作连续6年被县委、县政府和市局评为先进单位。

【“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共排查出各类风险点189个,提出整改措施189个;对1999年以来899件土地、矿产审批项目进行复审,其中复审通过895件,限期整改4件,以此认真查找出国土资源系统易发腐败问题的薄弱环节,进一步明确风险责任,制定具体的风险防范措施,做到政事分离、财权事权分开,形成靠制度管人、管事,建立健全一套预防腐败的长效管理机制,进而从严规范权力运行和工作人员行为,以推动全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执法监察】2010年,商城县国土局共把关、审查各类违法案件338件,涉及土地违法面积857.3亩(耕地393亩)。其中,作出行政处罚302件,面积798亩;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7件(已受理7件),面积103亩;移送财政部门21件(已受理15件),面积121亩;移送公安机关1件(非法采矿案件),所有审查案件均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对全系统工作人员持有行政执法证情况进行清理,对从事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且通过依法行政考试合格的执法人员,及时申领、换发执法证;对不在岗且考试不合格的执法人员,及时除名、收回其执法证,从而规范了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队伍。同时,充分发挥县、乡、村、组四级国土资源执法监管机制,加大国土资源巡查力度,注重从源头上抓起,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2010年共发现各类土地违法案件130宗,其中立案查处75宗、强制拆除15宗、依法制止40宗。

【卫片执法】严格按照《卫片执法检查规范》规定的工作流程和相关政策要求,认真开展了内外业核查、查处整改、拆除复耕、数据填报和规范完善等工作。通过整改,由整改前43个图斑(面积863.9亩),占用耕地620.81亩,整改后占用耕地259.93亩,违法占用耕地与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的比例为4.88%,符合市、县政府违法比例不超过8%的要求,确保全县卫片执法检查“零约谈”和“零问责”。

【信访维稳】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局领导班子成员通过轮流接访和包案下访,严格按照“一个问题,一项措施,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的要求,对每一件信访件都制定具体的解决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安排受理、转送、交办和督办,及时妥善地解决好职责范围内的信访问题,有效避免和减少信访群众越级上访。同时,建立健全监管网络,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百日竞赛活动,及时向上级部门和领导报告信访信息,及时发现上访苗头,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严格落实“日排查”、“零报告”制度,以确保“小事不出所、难事不出局、矛盾不上交”目标的实现。2010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42件(次):人访35件(100人次);信访7件(次)。上级交办要结果的信访件41件(县群工部交办27件、政府督查室交办10件、市局交办2件、人大交办2件),已办结40件,有1件正在办理,结案率95%,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全年未发生一起涉及土地、矿产资源方面到市赴省进京集体上访的信访案事件。

(陈宜道)

加气站手续如何办理

一、选址

(1)业主熟悉建站政策和标准规范,在城区或交通主干道上,按靠近水、电、气源,靠近车源,加气方便,基本符合城市规划和标准规范中消防、环保、安全要求,初选建站地址;

(2)LNG主管部门(LNG专家)、建设、规划、安监、消防、环保、设计到现场定点。

(3)在国土部门办理土地征用手续和国土证:

(4)在规划部门办理规划用地许可证、施工用地许可证。

二、立项

(1)业主向当地LNG产业产管部门(发改局)提出建站申请;

(2)提供相应资料:立项报告、可研报告、选址定点报告;

(3)LNG产业主管部门或发改局批准立项。

三、设计

(1)初步设计前,业主向设计单位提供资料:站址地形图、天然气气质资料、气象资料、地震资料、水、电、气源资料、建站规模、设备初步选型、地勘资料、环保影响评价报告、文物调查资料等。

(2)甲级设计单位作初步设计:总平面布置;单体(加气棚、站房等)建筑样式、风格;LNG加气站效果图;主要设备配置;工程总造价;水、电、气工艺初设;说明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城市规划;加气站的消防、环保、安全等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3)初设审查:LNG主管部门(LNG专家)、发改、建设、规划、消防、环保、安监、设计、业主参加,对初设进行评审

(4)LNG主管部门或建设出具初设评审意见;

(5)施工图设计:设计单位据此作LNG加气站工艺、总图、建筑、结构、电器、给排水、暖通设计,并出施工蓝图。

四、报建

(1)初设报消防、环保审查,出据审批意见,安监办理安全三同时证书;

(2)初设总平图(含消防、环保、安监审批意见)报规划审查,进行勘测,划红线;

(3)规划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

(4)建设办理工程施工许可证;

五、建设

(1)办理设备、土建、安装、水、电、气工程、监理招标,签订合同;

(2)在质检站办理质检委托书;

(3)在建设办理合同鉴证;

(4)组织施工。

六、验收

(1)进行工程质检,出据质检报告;

(2)进行消防、安全、环保、压力容器等单项验收,并出据单项验收报告、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防雷防静电检测报告、环保评价检测报告书;

(3)在安监部门办理化学危险品经营许可证、在质监局办理压力容器使用许可证、充装注册登记证;

(4)质检部门对加气机进行校验标定,出据计量使用许可证;

(5)员工到有关部门进行技术培训,取得上岗证;

(6)试运行、验收整改、完善;

(7)综合验收前:业主准备申请竣工验收报告、相关批准文件、设计资料、施工资料、竣工资料、质检资料、监理资料、材料试验资料、财务决算资料、管理制度、事故处理应急预案等相关资料。

(8)LNG主管部门主持,建委、规划、消防、环保、安办、质监、LNG专家及设计、业主参加进行竣工验收报告;

(9)在LNG行业管理部门办理燃气经营许可证、公商行政管理局办理营业执照、燃气管理部门办理燃所资质证;

(10)投产经营。

在成都县郊开个加气站要什么手续,投入多少资金?

加气站手续办理规定

1.1 加气站建设完毕,应该具备的建设手续如下:

1 前期手续: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

立项批文(计委)、

建设用地批准书、

国有土地使用证(国土资源局)、

地形测量图(附带矢量化光盘,测绘单位)、

规划红线(规划局)、

地质勘察报告(勘察单位)、

施工图设计(设计单位)、

规划许可证(规划局)、

施工图审核意见书(市建委审图办)、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市建委)、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消防局)、

安全评价报告批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环境评价报告批复(环境保护局)、

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申报表(甲方申报技术监督单位)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施工单位申报技术监督单位后,提交一份给甲方留存)。

2 后期手续: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消防局)、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压力容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报告(自治区锅炉压力容器质量安全检验研究所)

营业执照(工商局)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防雷防静电设施检验报告(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压力容器使用证、气瓶充装证(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房产证等。

1.2 加气站前期手续办理程序:

1 天然气加气站建设必须按照国家相关建设规定及程序进行报建审批。加气站前期手续的办理,是加气站建设顺利实施的前提和必要条件,也是加气站后期投运手续办理的基础和保障。

加气站的建设程序

加气站经营的压缩天然气是一种高压气体,因此加气站的建设不同于一般的普通建筑,其建设过程要经过严格的审查,施工完成初验验合格后,经过政府方方面面的验收并取得相关部门意见及出具的证明。

项目立项后,CNG加气站建设程序有:

一. 选址

公司应熟悉建站政策和标准规范,在市城区或交通主干道上,按靠近水、电,靠近车源,加气方便,基本符合城市规划和标准规范中消防、环保、安全的要求,初选建站地址;

1. 车用燃气管理部门部、建委、规划、消防、环保、设计到现场定点;

2. 在国土部门办理土地征用手续和土地证;

3. 在规划部门办理规划用地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二. 立项

1. 车用燃气事业部向建委提出建站申请;

2. 提供相应资料:立项报告、可研报告、选址定点报告;

3. 建委批准立项。

三. 设计

1. 初步设计前,车用燃气事业部向设计院提供资料:站址地形图、天然气气质资料、气象资料、地震资料、水电、气源资料、设备选型、地勘资料、环保影响评定报告、安全影响评定报告和其他一些相关资料。

2. 设计院做初步设计:总平面布置图、单体平面图、单体结构、设备配置、工程水电工艺初设、建筑效果图、图纸说明以及补充说明;说明是否符合国家规范和其他一些规范;加气站的消防、环保、安全等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3. 初设审查:车用燃气事业部、建委、规划、消防、环保、安评、设计院参加,对初设进行评审。

4. 车用燃气事业部、建委及相关部门出具评审意见。

5. 施工图设计:设计院据此设计CNG加气站工艺设计,总图、建筑、结构、水电、给排水、暖通设计,并出具施工蓝图。

四. 报建

1. 初设报消防、环保审查,出具审批意见,安评办理安全证书;

2. 初设总平面布置图(含消防、环保、安评审批意见)报规划审查,进行勘测划线;

3. 规划办理规划许可证、建委办理工程施工许可证;

五. 建设

1. 办理土建、安装、水电供应、监理招标,签订合同;

2. 到质检部门办理质检委托书;

3. 到建委办理合同签证;

4. 组织施工。

六. 验收

1. 进行工程质检,出具质检报告;

2. 进行消防、安全、环保、压力容器等单项验收,并出具单项验收报告、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防雷防静电检测报告、在安评部门办理安全评定报告、环保评价检测报告;

3. 在质监局办理压力容器使用许可证、充装注册登记证;

4. 质检部门对加气机进行检验校定,并出具计量使用许可证;

5. 员工到相关部门进行技术培训学习,并取得上岗证书;

6. 试运行、验收整改、完善;

7. 综合验收前,车用燃气事业部准备申请竣工验收报告、相关批准文件、设计资料、施工资料、竣工资料、质检资料、监理资料、材料试验资料、管理制度、事故处理应急预案等相关资料;

8. 车用燃气事业部主持,建委、规划、消防、环保、安评、质监、设计院参加竣工验收;

9. 车用燃气事业部办理燃气经营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营业执照,燃气管理部门办理相关资质证明;

10. 投产运营。

第一节 加气站项目建设流程

任何工程建设项目都要有自己的项目建设流程,加气站也不例外,也有自己的项目建设流程,其具体流程见下表:

加气站项目建设流程表

序号 项目流程 负责单位 取得文件批复名称 备注(送交负责单位文书

1 建设项目投资审核 投资或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立项批复 项目申请批复(可行性研究)

2 规划意见 市规划局 规划意见通知书 投资报送请示

3 环评影响报告表 环评资质单位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立项批复

4 岩土勘探 勘探资质单位 岩土勘探报告书 总平面布置图

5 实测现状地形图 测绘资质单位 实测地形图 (包括光碟) 投资单位委托书

6 施工图设计 **工程有限公司 全套施工图纸

岩土勘探报告书 实测地形图 投资单位委托书

7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国土资源局 用地预审意见 申请报告建设项目立项批复可研报告 实测地形图

关于自己家里盖房子的一些问题

土地使用、建房程序

1、村民申请建房应当符合什么条件?

(1)村民建房所在村有详细的村庄规划。

(2)每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3)村民只有一处宅基地,且子女已到结婚年龄,确需结婚分户居住的;家庭人口多,现住房面积小,居住拥挤的(包括三代同居一处宅基地)。此条以户口薄为准。

(4)经镇村建设服务中心核实,村民在村内确实没有住房的。

(5)退休后回原籍居住的国家干部或工人,在村内确实没有住房的(本人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在原单位无私有住房回原籍居住的证明)。

(6)每户建房面积标准为:城区村庄每户133平方米;城区以外村庄每户167平方米。

(7)、村民出卖或出租房屋的,不得申请新的宅基地。

2、村民建房审批手续如何办理?

1、建房户向村民委员会提报建房申请,申请的主要内容为申请建房的理由,其理由要符合建房条件。

2、村民委员会对村民的建房申请进行初步审核,主要审核是否符合建房条件,并召开村民代表会议通过。

3、村民委员会向镇村建设服务中心提报正式建房申请表,申请表上必须注明现住房的间数、建筑面积、用地总面积,申请新建或翻建的理由,并按要求加盖村“两委”印章。

4、村民委员会上报申请后5日内,镇村建设服务中心联系市土地、建设部门到村踏勘建房现场。

5、镇村建设服务中心对建房申请进行复核,并把复核结果告知村民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将复核结果张榜公示,公示期为7天。

6、镇村建设服务中心对张榜公示情况进行监督,公示期满后如村民无异议,告知村民委员会到镇村建设服务中心办理用地手续。

7、由村文书到镇村建设服务中心填写《平度市宅基地使用批准证书》(三联单)、《平度市村(居)民建设申请审批表》(五联单)、《村民建房协议书》。

8、镇村建设服务中心把《平度市村(居)民建设申请审批表》(五联单)上报市建设局规划处,办理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9、镇村建设服务中心负责把获得批准的建设手续和《平度市宅基地使用批准证书》(三联单)上报平度市国土资源局,报市政府批复。

3、未经许可在耕地上建房、取土、挖沙应负什么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违反本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沙、采石、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新增建设用地应如何办理手续?

用地单位应首先与镇村建设服务中心联系,确定拟用地的位置、面积等,并签订投资协议,然后办理以下手续:

1、向市政府申请项目落户。(1)用地单位将营业执照、与办事处签订的协议书报镇村建设服务中心。(2)在镇村建设服务中心的指导下填写《建设单位新增建设用地申请书》。以上材料报市政府对拟投资项目进行审批同意后,办理以下手续。

2、项目选址意见。(1)在镇村建设服务中心的指导下,填写项目选址申请表并加盖公章;(2)由镇村建设服务中心准备建设项目位置示意图、平面布置图、勘测定界图(有资质),以上材料齐全后2日内报建设局出具选址意见。

3、用地预审。(1)用地单位进行项目立项,做出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做出平面布置图、勘测定界图(有资质)并报镇村建设服务中心;(2)用地单位将营业执照、市政府批准落户的意见报镇村建设服务中心;(3)用地单位在镇村建设服务中心的指导下填写《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及申请报告》并加盖企业公章;(4)镇村建设服务中心将以上材料以及拟用地区域勘测定界图(有资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分幅现状图,2日内报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局到现场勘测后出具用地预审意见。

4、通过预审后办理批次农转用。(1)镇村建设服务中心收集起用地单位营业执照(外资需有合同及章程)、选址意见书、平面布置图、勘测定界图(有资质单位)、市政府同意项目落户的批文;(2)同时镇村建设服务中心3日内准备批次农转用的上报材料;(3)由国土资源局出现场并与村庄签订土地补偿协议书、填写征用土地情况调查表;(4)国土资源局组批次报省政府审批。

5、农转用后市政府供地。(1)由镇村建设服务中心负责准备材料,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土地评估,并做出评估报告,同时申请国土资源局对评估结果进行确认;(2)在镇村建设服务中心的指导下,填写建设用地申请及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并加盖公章;(3)镇村建设服务中心负责收集、填报其它资料,并在3日内报国土资源局。

5、政府批复后应如何办理土地确权申报登记发证?

项目经市政府批准后,建筑密度达到30%以上且容积率达到行业标准后,可以申请土地确权申报登记。

1、用地单位到财政局缴纳耕地占用税、契税,同时将完税证明、土地登记法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交镇村建设服务中心;

2、在镇村建设服务中心的指导下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并加盖公章;

3、用地单位选择有测绘资质的单位测绘宗地图并报镇村建设服务中心;

4、由镇村建设服务中心负责填写准备地籍调查表后,1个工作日内通知用地单位及四邻相互认界并盖章确认;

5、建立起土地申报登记材料,2个工作日内报国土资源局。

6、镇村建设服务中心将土地登记审核结果进行告知,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在15日内向市局申请复查,15日后由国土资源局发证。

41、出让国有土地应如何办理变更登记?

在不改变原批准用途的情况下,可以进行国有土地协议转让,应办理以下手续:

1、土地评估。将原土地证及受让方营业执照、法人证明报镇村建设服务中心,由企业自主选择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评估,并报国土资源局确认评估结果。

2、转让批复。在镇村建设服务中心的指导下,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转让协议,由国土资源局行转让批文。

3、变更登记、发证。(1)用地单位持转让批文及转让合同到财政局缴纳税款,并将完税证明、土地登记法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报镇村建设服务中心;(2)在镇村建设服务中心的指导下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并加盖公章;(3)由用地单位选择有测绘资质的单位测绘宗地图并报镇村建设服务中心;(4)由镇村建设服务中心负责填写准备地籍调查表后,1个工作日内通知用地单位及四邻相互认界并盖章确认;(5)建立起土地申报登记材料,2个工作日内报国土资源局。(6) 镇村建设服务中心将土地登记审核结果进行告知,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在15日内向市局申请复查,15日后由国土资源局发证。

42、村民如何办理宅基地确权发证?

1、村民应持平度市宅基地使用批准证书(三联单)及个人申请,向村民委员会申请办理土地证,村民委员会应及时向镇村建设服务中心申报。

2、镇村建设服务中心接到申报后,3日内会同村民委员会丈量面积,同时通知当事人及邻居,现场共同认界并签章。

3、镇村建设服务中心建立土地申报登记材料,上报市国土资源局。

4、由村民委员会将土地登记审核结果告知书告知登记申请人及利害关系人,告知后15日内,登记申请人及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可向村民委员会或镇村建设服务中心提出。

5、市国土资源局审批后2个工作日内,告知村民委员会到镇村建设服务中心签领土地证。

6、村民如何办理宅基地变更登记确权发证?

1、由村民向村民委员会提交变更申请书,申请内容注明分家或买卖,是买卖的必须是卖给本村村民,否则不予办理变更登记。

2、村民委员会出具证明,证明申请事项是否属实、申请人是否属于本集体成员、村民委员会是否同意。

3、由村民向镇村建设服务中心提交分家协议书或买卖协议书原件,同时村民需提交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分家协议应由家庭成员签字盖章。

4、是房屋买卖的,需先到财政部门缴纳契税,并将完税凭证交镇村建设服务中心存档。

5、报件齐全后3个工作日内,由镇村建设服务中心负责填写相关表格并通知当事人签章。

6、由村民委员会负责将土地登记审核结果告知登记申请人及利害关系人,告知15日内,登记申请人及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可向村民委员会或镇村建设服务中心提出。

7、市国土资源局审批后2个工作日内告知村民委员会到镇村建设服务中心签领土地证。

7、未办理采矿许可证擅自开采矿产资源应负何种责任和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领取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和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责令停止开采、赔偿损失,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十二条规定: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矿产资源的,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违反本法第六条的规定将探矿权、采矿权倒卖牟利的,吊销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第四十四条 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的,处以罚款,可以吊销采矿许可证;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8、未经审批管理机关批准,擅自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应负何种责任及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 未经审批管理机关批准,擅自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由登记管理机关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

9、 以承包等方式擅自将采矿权转让给他人采矿的应负何种责任及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规定: 以承包等方式擅自将采矿权转给他人进行采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矿产管理工作的部门按照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规定的权限,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采矿许可证。

10、拒绝、阻碍土地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如何处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履行职责时,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1)要求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有关土地权利的文件和资料,并进行查阅或者予以复制;

(2)要求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有关土地权利的问题做出说明;

(3)进入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非法占用的土地现场进行勘察;

(4)责令非法占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停止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三十七条:阻碍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私人建房程序

服务内容 办理程序 申 报 材 料 承诺时限 收费标准 文件依据

办理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适用四层及四层以上新建、

改建、扩建工程项目) 1、领取并填写建设工程报建审批表、施工许可申请表等表格。

2、提交申报材料

3、审查有关材料,现场查勘,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1、建设单位申请,内容包括四邻意见及有关协议书(经双方签字按手印及居委会镇政府监定盖章 )。

2、规划设计图(2份)

3、施工图审查批准书。施工图一套

4、征地批准文件及用地红线图或国有土地使用证,加层应有原报建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计划部门立项批文。

6、中标通知书或免标文件。

7、县人防办审核意见。

8、工程地质勘察报告(2份)

9、勘察设计单位资质证书(2份)勘察设计合同。

10、监理单位资质证书(2份)监理合同(2份)项目总监及监理人员上岗证

11、经办银行出具的建设资金证明

12、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13、建筑物防雷设施设计审核书(公安消防局办理)

14、建筑环保特许施工证。(建设局代办)

15、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审核许可证(代办)

16、施工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施工合同各2份

17、项目经理证原件及职务任命书

18、保证质量安全措施(施工组织设计、创优计划)

19、施工员、质安员、电工等上岗证(复印件)

材料齐备后5个工作日 1、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投资4.5% ,

2、建筑企业管理费;按工程总造价2.0‰

3、工程定额测定费:按建安工作量1.0‰ 。

4、城建档案服务费:按工程总额2.0‰

5、质监费按建安工作量1.7‰ 6、安全监督费:按工程造价3‰(1、2、3、5、6、工业园区内生产性企业免收)

粤价 [2001]323号、

梅市价函[1999]16号、

梅市价函字 [1993]33号、

梅市府[2003]3号、

建设部令第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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