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局组织对提交的监理企业资质延续申请资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公示如下:
一、公示时间:2025年5月6日至2025年5月12日。企业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提交申诉意见和相关证明材料,如有疑问请咨询林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09窗口(地址: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邮编:442400, *** :0719-3317176),逾期不予受理。
二、企业申报信息可通过我局网站首页“企业资质申报和审批信息公示公开专栏”查询,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三、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的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提供书面举报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签署真实姓名。相关材料请报送林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6号,邮编:442400, *** :0719-3332141)。
附件:林区监理企业资质延续委托审查意见(2025年第3批)
林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6日
附件
林区监理企业资质延续委托审查意见(2025年第3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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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延期资质 |
审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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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神农架林区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专业资质电力工程乙级延续、专业资质机电安装工程乙级延续 |
同意 |
原文链接:http://zrzyghj.snj.gov.cn/gsgg/202505/t20250506_5640486.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