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自然资〔2025〕321号
福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2025年测绘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测绘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秩序,加强测绘地理信息活动的事中事后监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经研究决定,市局拟组织开展测绘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福建省测绘条例》《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管理办法》等。
二、检查对象
抽查对象在韩各测绘单位及福安分公司,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抽查及安全生产检查共抽取2家被检单位(详见附件1)。
三、检查内容
(一)测绘成果质量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抽检测绘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及其运行情况;被抽检单位在福安市辖区内完成的测绘项目(含“多测合一”项目)质量情况。
(二)测绘安全生产检查。检查测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情况;检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落实情况;检查被检单位履行安全生产法定义务情况。
四、检查人员
福安市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实施,检查组成员由市局测绘地理信息人员随机组成。测绘成果质量检查委托测绘专业技术单位实施。
五、时间安排
2025年7月至8月。
六、工作要求
(一)抽检测绘单位应要积极配合自然资源局开展随机检查工作,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和迎检准备工作,并依法开展在韩测绘单位和“多测合一”成果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各被检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准备工作,按要求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详见附件3),并指定专人负责配合检查工作。对未在规定时间内上报项目汇总表(详见附件2)、拒不接受及拒不配合检查的单位,一律判定为“不合格”;对提供伪造、变造的测绘成果等相关项目资料的单位,一律判定为“不合格”。在规定期限内未实际开展测绘业务的资质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上报书面说明。在检查结束后,各被检单位应当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将整改的具体措施和结果及时上报。
(三)随机检查结果将作为测绘单位资质管理、信用信息管理的重要依据,自然资源局将对存在突出问题、整改不及时和不到位的测绘单位严格按有关测绘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上报宁德市局。
(四)参加双随机检查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自觉遵守廉洁纪律,严格执行各个检查环节的工作程序,确保检查工作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公平公正。
附件:1.福安市自然资源局2025年测绘随机检查工作安排表
2.测绘单位2024年完成测绘项目汇总表
3.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现场需准备和提供的测绘项目有关材料
4.测绘行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福安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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