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企业资质管理相关规定,我局对胜利油田众安石油装备有限责任公司等2家企业资质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可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筑市场监管科反映。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有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情况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 *** 。
公示意见为拟不通过的企业可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东营市”查看具体意见。如企业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提交陈述材料,逾期未作出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
联系 *** :0546-8325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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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257091
附件: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延续审查意见
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5年11月17日
附件:
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延续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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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申请单位 |
事项(延续) |
审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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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胜利油田众安石油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拟不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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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山东大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不分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拟通过 |
原文链接:http://dyjs.dongying.gov.cn/art/2025/11/17/art_37153_10317540.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