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第8号令)和《省 *** 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苏政发﹝2016﹞117号)的规定,现将我市2025年第二批受理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乙级资质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申请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公示日期:2025年8月19日-2025年8月25日
*** :0512-65189628
附件:2025年第二批受理的地质灾害防治监理单位乙级资质单位名单
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8月19日
原文链接:https://zrzy.jiangsu.gov.cn/sz/gtzx/tzgg/202508/t20250819_1830559.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