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令第8号)规定,我厅委托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开展了对内蒙古兆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的受理审查工作。经审查,内蒙古兆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防治单位资质申请通过审查,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发放电子证照,电子证照请登录“蒙速办”获取,证书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咨询 *** :0471-5332394
监督 *** :0471-4215910
附件:蒙速办电子证书下载操作流程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2025年11月27日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审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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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资质类型 |
审查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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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内蒙古兆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 |
通过 |
附件下载:
原文链接:https://zrzy.nmg.gov.cn/zwgk/gsgg/qtgsgg/202511/t20251127_2824399.html








